恩阳区完善乡村医生职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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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落实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可自行选择参加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区财政按每个村卫生室每年1000元的标准补助参保费用,凭乡村医生当年缴费***兑现补助,不足部分由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乡村医生劳务费用中支出。
建立执业风险化解机制。被聘(雇)用的乡村医生,均由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工伤,或按每年人均不低于200元的参保费代办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采取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
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对年满60周岁,工作15周年以上且正常退出村卫生室而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按月补助生活费,对乡村医生中符合退出条件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每月分别提高补助标准100元、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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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8:12:2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