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343工作法促就业扶贫培训有效开展
三个清单促培训对象全覆盖。组织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入户了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16-60岁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外出就业经历、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并提供县区人社部门印制的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实用技术类别目录,让贫困劳动力有针对性地选择和确定技能培训工种或实用技术类别,逐户逐人填写培训需求调查表,建立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清单。县区人社部门根据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调查汇总结果,以需定培,制定培训任务清单,将培训计划分工种和实用技术类别,落实到乡镇(村)、培训机构及实施月份。每期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及时整理贫困劳动力培训信息,制作并报送参训人员清单,以备县区人社部门抽查,确保贫困劳动力参训的真实性。
四类培训促培训需求全兼顾。组织优质培训资源,通过举办送培训下乡、开设扶贫专班等形式,分时段、分乡镇统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引导性培训、劳务品牌培训等四类培训。对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力,开展符合市场需求的乡村旅游服务、家政服务员、中式烹调师等就业技能培训和巴电工、巴焊工、巴药艺等劳务品牌培训,对没有外出就业经历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展芦笋种植、密柚嫁接、黄羊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和引导性培训。1-5月,全市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4413人、劳务品牌培训203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95人、引导性培训12485人。
三项制度促培训监管全过程。严格执行培训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把好就业扶贫培训的质量关。注重每期培训班课程内容设置的适用性、教学计划制定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审核,确保培训实施中能够最大限度满足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每期培训班进行不少于3次,不打招呼的现场检查和对照点名,当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监督整改落实,确保培训不走过场。对部分需要技能鉴定的培训工种,组织鉴定机构带上试卷和考试考核器材,把鉴定现场搬到贫困村,有效确保了培训成果验收的真实性,切实解决了职业技能鉴定服务贫困劳动力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