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街关于引入企业联合运作垃圾分类促进中心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的精神,强化站前街垃圾分类监管机制,完善垃圾投放和分类收运体系,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提高再生资源的回收率,促进街道垃圾分类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实现街道垃圾资源化数字管理及形成可减量模式的目标,秉承真诚合作、各自分工、互惠互利的精神,站前街2019年拟引入企业联合运作街道垃圾分类处理促进中心。
一、合作模式
根据“政府引导、企业运作、街道组织、群众参与”的垃圾分类工作机制,站前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站前街垃圾分类处理促进中心的工作,企业在站前街道办事处指导下负责促进中心的具体运作。签订一年合作协议,促进中心的一切费用开支由企业负责,街道给予企业不超于12万元的经费补贴。
二、工作要求
1.招聘工作人员2名以上,通过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其担任促进中心的环境管理员。同时,配置办公设备和垃圾分类数据服务终端,由环境管理员负责环境调查监督、试行管理机制和搭建运作架构,并根据群众需求开发垃圾分类便民服务及对各垃圾分类便民回收点开展日常管理,费用由企业支出。
2.设立垃圾分类业务和垃圾分类咨询热线,定期在辖内开展垃圾分类相关的大小型活动,针对社区工作人员、机团单位开展垃圾分类业务知识培训、街道环卫工和物业清洁工的垃圾分类操作业务培训,利用周六、周日设立针对居民社区定期开展有害物质、废旧玻璃、废旧木材、废旧纺织物等低价值资源回收与宣传活动,通过回收服务促进社区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技能,同时建立常态化的垃圾分类宣传运作机制。每年至少开展50场宣传活动,费用由企业支出。
3.对街道辖内社区所有路面商铺、机团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生活废弃物排放种类、数量等数据进行调查,建立街道商铺和机团单位建立数据档案,指导商铺、机团单位按市、区要求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数据库信息安排工作团队定期巡检街道辖内机团单位(含居民区物管),帮助每一个机团单位建立自主申报的垃圾管理台账,采集垃圾产生点、收集点、转运点等地的垃圾分类数据,整合数据形成反映街道垃圾分类情况的数据库;根据数据库反馈信息,促进中心指导各机团单位开展强制垃圾分类,其中囊括餐饮单位所产生餐饮垃圾的分流和监督。费用由企业支出。
4.通过悬挂有害垃圾收集箱和张贴收集指引,建立街道有害垃圾回收点,逐步指导全街五金、医药商铺协同开展有害垃圾回收。每个有害垃圾回收点由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定期回收和分类,有条件地建立有害垃圾临时贮存展示场所,对回收回来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封存和数据记录,做到“有害单独放”的警示宣传和定点回收,达到街道有害垃圾回收全覆盖。费用由企业支出。
5.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运营机制。前期以废旧玻璃、木材作为优先处理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开展废旧胶纸、泡沫及木质家具(暂不含沙发、床垫)等专项回收服务,结合数据登记进行分析,全面推进辖内的低值可回收物分流。费用由企业支出。
三、其他约定
本公告中关于引入联合运作垃圾分类促进中心的企业所需履行义务的未尽事宜,按照市、区有关部门下达的最新工作要求及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条款为准。
四、联系方式
有合作意向的企业请向站前街道办事处提交有关资质材料、工作方案(并列明所需经费补贴金额)。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8***33246。
材料提交时间: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5月1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中展里72号站前街道办事处四楼城管科。
站前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28日
分享: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