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两基工作呈现六大亮点
2007年以来,州委、州政府始终把发展教育放在民生之首,将“两基”作为发展教育的基础性工作,摆到优先发展的位置,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深化教育改革,保障投入机制,推行内涵发展,全州“两基”工作呈现六大亮点。实施布局调整,推进均衡发展。按照“州办好高中、县办好初中、乡办好小学、村办好学前教育”的办学思路,全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州中小学布局调整分期实施,一期2008年4月至2009年9月,将全州2007年底的372所中小学调减为104所,二期2010年6月至2011年9月,将剩余的38所村级小学全部撤并到县城学校,全州中小学最终调减为66所。届时校均学生规模由2007年的205人扩大到2011年的1200人,全州75%的中小学学生成为寄校生,85%以上的学生在县城就读。统筹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教育项目的同时,集中州、县财力,加大教育投入,着力改善办学条件。2008、2009、2010三年内投资5.75亿元,用于29所学校的新建和扩建,完成建筑面积为26.9万平方米。动员各单位、各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1.1亿元,实施了新建学校的供水、供热、供电、操场、浴室、洗衣房等附属设施及庭院绿化建设。统筹3008万元,配备了食堂设备、学生用床、课桌凳及信息技术教育等设备,使全州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加强后勤团队,保障服务质量。根据全州寄宿制学校发展的需要,制定出台了《海南州各级各类学校临时用工聘用及管理办法》、《海南州寄宿制学校保育员管理办法》等政策性规定,全州寄宿制中小学按住校生50:1的标准核定配备了一至三年级保育员;按住校生300:1的标准核定配备了四年级以上生活管理人员;按住校生70:1的标准核定配备了炊事员;按在校生300:1的标准核定配备了勤杂工;按500:1的标准核定配备了保安人员。目前,全州共招聘配备学校后勤服务人员1453名,其中生活管理员113名、保育员331名、炊事员689名,勤杂工237名、医务人员83名。确保“三个增长”,完善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经费新机制,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基础上,将教师通讯费、超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校长津贴以及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奖励资金、中小学教师体检费、临时工工资、教育设备更新改造资金、寄宿生生活补助、督导和教研专项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从2009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2009-2010年全州共发放教师各类津贴等3304.02万元,发放学校临时工工资1243.97万元,落实教育设备更新改造资金98.48万元、教研电教经费44万元、教育督导经费45万元、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211.58万元。州财政按住校生每生每年200元、县财政按住校生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家长每年承担500元,使小学、初中生的伙食标准由每生每学年1200元、1400元分别提高到2200元和2400元。仅2010年,州、县财政对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达1740余万元。健全督导机构,完善评价制度。州教育督导室由科级提升为正处级单位,受州教育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县教育督导室由股级提升为正科级单位,受县教育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全州现有州教育督导室1个、县教育督导室5个。共聘有督学139名,其中专职督学31名、兼职督学96名、特约督学12名。先后制定出台了《海南州教育督导办法》等10余项政策性文件,从各级政府、学校、校长和教师等四个层面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增强了教育工作目标管理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完善管理措施,确保学校安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成立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海南州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海南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学校安全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层层签订了学校安全责任书。全州统筹资金480万元,对重点学校安装了安全监控系统,配备学校安保人员135名。保安人员人均年工资达1.8万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全州所有寄宿制学校和学生人数600人以上的走读学校均设有医务室,学生人数不足1000人学校配备1名专职医务人员,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配备2名专职医务人员。全州共配备医务人员83名,由人事部门调剂解决医务人员编制。(州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