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假药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监管所,机关各相关股室:
为全面提升我县药品安全水平,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假药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假药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0日
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假药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药品安全水平,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假药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针对当前药品生产经营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制售假劣药品、以其它药品冒充此类药品和虚假宣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从严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规范全市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大力提升广大消费者对药品的安全消费意识和辨别能力,着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群防群控、社会共治局面。
二、整治重点
(一)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特别是地下黑窝点非法生产经营,超出许可和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未经注册或备案的药品,相关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产品名称等与注册或备案凭证信息不一致,擅自转让、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等。
(二)网络和第三方平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网上刊载的药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与药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2.网上刊载的药品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等信息与注册或者备案信息不一致。
(三)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行为。1.药品生产经营者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广告。2.药品生产经营者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3.药品生产经营者擅自修改广告内容,与批准的广告内容不一致。
(四)药品经营单位未落实索证索票有关要求。存在无药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无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未建立产品购进和销售台账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药械化监管股:负责对药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具体做好专项整治过程中信息收集、业务指导、材料整理、报表报送及与市局对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药品、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宣传以及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广告等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药品、假药和以推销药品为名实施的诈骗犯罪行为等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认真做好有关药品消费纠纷的投诉举报处置,及时回应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做好诉转案线索处置。
(三)各片区监管所:负责辖区内假劣药品监管,对涉嫌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企业和个人及时依法查处;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组织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药品、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宣传以及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广告等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宣传活动,进行科普宣传,提高消费者防范意识。
四、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9年6月11日-6月27日)
针对整治工作要求和各地实际,制定详实的摸底排查计划、工作报表和台账等。确保覆盖辖区所有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所有第三方平台和非实体店、所有广告,做到信息准、底数清、情况明。
(二)案件查处阶段(2019年6月28日-8月31日)
1.从严查处违法案件。在整治行动期间,各办案单位要通过摸底排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媒体广告等多种途径,主动收集违法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对未经许可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一律从严处罚。同时,要追溯涉案药品生产源头,查清销售流向,涉及其他地区的要及时通报,进行全链条打击,彻底摧毁违法药品生产销售网络。
2.有效控制涉案药品。对涉案药品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监督企业召回涉案药品,停止销售,并依法处置,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对通过互联网销售涉案药品的,要责成第三方平台停止发布涉案药品销售信息,加强网络巡查,发现涉案药品及时采取措施。
3.加强部门沟通。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出入境检验检疫、文体广电、电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属于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立案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阶段(2019年9月1日-9月30日)
各片区监管所、相关股室于9月25日中午12点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药械化监管股(联系人:罗权,电话:158****6363,邮箱:476074552@qq.com)。药械化监管股持续关注全系统专项开展情况,认真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建立健全打击防范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股室、片区监管所尤其一线执法人员要深刻认清当前开展药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觉把治理假药问题提升到治理社会乱象高度来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把治理假药问题与扫黑除恶工作有效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综合治理。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梳理药品领域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乱象问题,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主动宣传、正面宣传,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新媒体等渠道,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药品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发布权威消息,澄清虚假宣传和炒作,不断提高消费者识别真假的能力、增加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保健理念。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发动群众,使假劣药品无处藏身,大力宣传药品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四)强化督导落实。要建立健全工作督导机制,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加强***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行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