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启动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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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近日,珙县启动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广大居民可在户口所在地的乡镇社区咨询政策、办理缴费。缴费标准为:成年人160元/年,未成年人30元/年,特殊人员104元/年。缴费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新参保以及断保人员在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医保待遇。
珙县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参保居民,一定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缴费,以免影响自己及家人享受医保待遇。(吴静 王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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