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中共阆中市委、阆中市人民政府: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关心下,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为重点,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力地保障了城市建设的推进。现将我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了对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协调、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坚持学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1.深化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进一步落实好会前学法和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订学法计划,确保学法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对无证执法人员予以清退,对离岗、退休或不合格执法人员及时收缴销毁其执法证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电子档案,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公开执法人员基本情况和执法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工作,并积极配合市法制办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认定、清理和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
3.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在全系统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企业遵法守法,依法经营。二是根据普法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把普法和立法、执法结合起来,增强普法效果。三是及时组织新法培训,使执法人员尽快掌握新法内容。四是组织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活动。
三、加强行政立法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并向市法制办备案。对违法和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实施股室和下属单位要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向法制机构提出建议,依法予以撤销或修改,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2.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重点注重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修订工作,加强与国家、省新出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衔接,凡不符合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实施的单位要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组织对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并向社会公布。
四、理清权力事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对保留与承接的每一个审批事项,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办结”的模式,继续简化前置条件,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制定审批服务业务指导规范,编制《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明确各事项的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实施主体、设定依据、承办机构、办理流程、责任岗位、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相关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条件以及监督电话等,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 2.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相关单位要将现有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办结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全部公开,及时更新,实现审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到“阳光审批”。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执法标准化建设。及时制定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依法细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集体决定等制度,确保严格按程序执法。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宽立案严销案、行政处罚限期办结等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日常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走访企业、审查案卷等形式,严查野蛮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以罚代管、违反执法程序等损害发展环境的执法案件。有重点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建设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工作顺利实施。做好了“两法”衔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
六、规范行政应诉和调解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1.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提交答辩状和证据、依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对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案件,局主要领导亲自出庭应诉;局属有行政诉讼的单位,其负责人必需出庭应诉。加强了与法院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努力做好涉法涉诉纠纷的调解工作,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行为中存在的违法问题,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2.积极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成立了信访办公室,负责行政调解,完善了调解工作机制,明确了调解范围、规范了调解程序,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采用说理、教育、协商等方法,及时有效地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回顾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法治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优化展开,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改进,加强责任追求,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