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关于2017年1月19日拟对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南充宝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宝马4S店新建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01月19日-2017年0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817-8516008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法规与污染控制股(高坪区鹤鸣东路95号)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8000㎡,本项目位于南充市高坪区航空港工业集中区内,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宝马4S店及其配套服务、办公管理,2F结构:汽车展厅、销售服务区、维修车间、车间附房、库房、配套房等。公用工程包括:消防系统、供电系统、供水系统、地面停车位若干等。环保设施包括: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收集点、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点)、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沉淀池、喷漆废气活性炭吸附系统、噪声防治系统、厂区绿化等。
建设单位:南充通源汽车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同一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同一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各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评、环保设计、试生产报批手续基本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噪声检查结果
2016年10月31日、11月1日验收监测期间,噪声监测各点昼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标准。
(2)废水检查结果
2016年10月31、11月1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总排口中pH、悬浮物、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符合城市污水厂进水水质标准(≤300mg/L)。
(3)固废检查结果
生活垃圾、办公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汽车维修过程产生的废车胎、废气零件等,全部回收外卖;废油漆桶、溶剂桶等退回厂家回收利用,不外排;产生的废油漆、废机油、废润滑油等油污及废蓄电池分类暂存于废弃物存储间,废机油、废润滑油定期送至成都明旺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置,废油漆、废蓄电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检查结果
南充宝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宝马4S店新建项目制定了污染应急措施。编制有《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明确了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处理措施。
(4)环境管理情况
本项目从开工到运行履行了各项环保手续,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做到了“三同时”制度。南充宝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宝马4S店新建项目环保档案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登记归档并保管,建设期和生产期的环保资料齐全。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李炼伟 182****3605
(2)建设单位:李芳 188****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