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出售房产声明(伦教陈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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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声 明
我们是陈铠乐的父母,陈铠乐有坐落于佛山顺德区伦教街道新成路阳光棕榈园2期21-4B的房地产,现我们出于陈铠乐的利益需要,拟出售上述房地产。
如对以上事项有异议,请在该声明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顺德区伦教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地址:伦教南苑西路10号伦教行政服务中心)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公告期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7月9日
特此公告。
声明人:陈坚城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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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2:05: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