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7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6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20日—7月2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825-5820599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环保局环评股
遂宁市安居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7月20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中心卫生院
建设内容:东禅镇中心卫生院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2010年经改扩建发展为现有规模,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为一体的国家一级甲等综合性医疗机构。医院共设置床位60张,在职职工73人,设有内、外、妇、儿、中医、中西医结合、康复理疗、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科。医院门诊量约100人次/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7.2%)。
建设单位: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中心卫生院
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琼江下路84号
建设情况:东禅镇中心卫生院建于五十年代,2010年该院经改扩建后达到现有规模。
环评编制单位: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衡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水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医疗救护过程产生的门诊废水、住院部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已建的日处理能力为60m3的地埋式污水处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相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城镇排污管网(东禅镇污水处理厂2017年底将建成并投入运行)。
2、大气环境
(1)本项目用气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医院营运过程中使用电能作为能源。主要废气来自病房空气,建设单位采用紫外线消毒灯进行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2)污水处理站产生一定的恶臭,因区域开阔、产生量较小,自然扩散其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3)备用发电机只在停电时作为临时使用设备,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科室、病房会产生一定的人为噪声,各房间采取隔声、减震的处理方式;医疗废水处理站在运行中产生一定的噪声,噪声源主要是曝气机械,采用隔声材料削弱噪声。
4、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1)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建设单位对各类医疗垃圾就地灭活、消毒后统一收集分类临时储存,设置防雨淋、防渗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场,并由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收集处理。
(2)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单位对污泥定期清掏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的污泥满足《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5)的要求;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卫生镇埋场无害化处理。
(3)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全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填埋场无害化处理。
三、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四川衡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表》,验收调查结论如下:
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措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良好;环保设施按照环评要求建设,运行正常,并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条例负责管理、维护和运营;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档案由办公室管理人员管理,环境保护资料保管完整,并分类归档。项目环境质量指标能满足相关要求,达到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张 庆 联系电话:138****0601
建 设 单 位: 刘院长 联系电话:132****9335
遂宁市安居区步云乡卫生院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目 名 称:遂宁市安居区步云乡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 设 内 容:该院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2010年5月进行改扩建后,已有门诊楼一幢,新建3F住院部一幢,建筑面积1167.8平方米。医院现设置病床10张,最大门诊流量为40人/d。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占总投资10.8%)。
建设单位:遂宁市安居区步云乡卫生院
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步云乡步云村五村
建设情况: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卫生院建于五十年代,2010年5月该院经改扩建后达到现有规模。
环评编制单位:遂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衡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水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医疗救护过程产生的门诊废水、住院部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已建的日处理能力为10m3的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相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城镇排污管网。
2、大气环境
(1)本项目用气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医院营运过程中使用电能作为能源。主要废气来自病房空气,建设单位采用紫外线消毒灯进行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2)污水处理站产生一定的恶臭,因区域开阔、产生量较小,自然扩散其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3)备用发电机只在停电时作为临时使用设备,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科室、病房会产生一定的人为噪声,各房间采取隔声、减震的处理方式;医疗废水处理站在运行中产生一定的噪声,噪声源主要是曝气机械,采用隔声材料削弱噪声。
4、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1)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建设单位对各类医疗垃圾就地灭活、消毒后统一收集分类临时储存,设置防雨淋、防渗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场,并由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收集处理。
(2)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单位对污泥定期清掏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的污泥满足《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5)的要求;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卫生镇埋场无害化处理。
(3)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全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填埋场无害化处理。
三、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四川衡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遂宁市安居区步云乡卫生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表》,验收调查结论如下:
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措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良好;环保设施按照环评要求建设,运行正常,并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条例负责管理、维护和运营;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档案由办公室管理人员管理,环境保护资料保管完整,并分类归档。项目环境质量指标能满足相关要求,达到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张 庆 联系电话:138****0601
建 设 单 位: 王院长 联系电话:133****9377
遂宁市安居区莲花乡卫生院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莲花乡卫生院
建设内容:建筑面积900平方米,是集基本医疗、保健于一体的全民所有制医疗机构。医院设有中西医结合、内、外、妇、儿、牙科及普外科,可提供常规诊疗服务,医院现有职工15名。设置床位15张,最大日接诊能力25人。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万元,(占总投资14.3%)。
建设单位:遂宁市安居区莲花乡卫生院
建设地点:莲花乡卫生院位于莲花乡场镇23号
建设情况:莲花乡卫生院建于五十年代,2010年该院经改扩建后达到现有规模。
环评编制单位: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衡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水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医疗救护过程产生的门诊废水、住院部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该院分别建有50m3、20m3预处理池各1座,废水采用“预处理池+二氧化氯消毒”方式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城镇排污管网。
2、大气环境
(1)本项目用气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医院营运过程中使用电能作为能源。主要废气来自病房空气,建设单位采用紫外线消毒灯进行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2)污水处理站产生一定的恶臭,因区域开阔、产生量较小,自然扩散其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3)备用发电机只在停电时作为临时使用设备,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科室、病房会产生一定的人为噪声,各房间采取隔声、减震的处理方式;医疗废水处理站在运行中产生一定的噪声,噪声源主要是曝气机械,采用隔声材料削弱噪声。
4、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1)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建设单位对各类医疗垃圾就地灭活、消毒后统一收集分类临时储存,设置防雨淋、防渗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场,并由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收集处理。
(2)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单位对污泥定期清掏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的污泥满足《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5)的要求;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卫生镇埋场无害化处理。
(3)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全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填埋场无害化处理。
三、验收调查结果
> 根据四川衡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遂宁市安居区莲花乡卫生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表》,验收调查结论如下:
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措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良好;环保设施按照环评要求建设,运行正常,并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条例负责管理、维护和运营;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档案由办公室管理人员管理,环境保护资料保管完整,并分类归档。项目环境质量指标能满足相关要求,达到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张 庆 联系电话:138****0601
建设单位: 杨院长 联系电话:139****1342
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卫生院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住院部大楼一幢,占地面积3513.3平方米;业务用房一层,占地面积380平方米。住院楼主要功能为一层:设置中西药房、收费室、儿童接种室、门诊;二层:住院部和值班室;三层:办公区、会议室、病房。设置床位15张,最大日接待能力50人。业务用房主要用于做儿童保健。项目总投资2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14.2%)。
建设单位: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卫生院
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高石村六社
建设情况:玉丰镇卫生院建于1953年,2015年经改扩建后达到现有规模。
环评编制单位: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衡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水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医疗救护过程产生的门诊废水、住院部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该院建有20m3化粪池1座,废水采用化粪池+二氧化氯消毒方式预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城镇排污管网。
2、大气环境
(1)本项目用气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医院营运过程中使用电能作为能源。主要废气来自病房空气,建设单位采用紫外线消毒灯进行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 (2)污水处理站产生一定的恶臭,因区域开阔、产生量较小,自然扩散其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3)备用发电机只在停电时作为临时使用设备,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科室、病房会产生一定的人为噪声,各房间采取隔声、减震的处理方式;医疗废水处理站在运行中产生一定的噪声,噪声源主要是曝气机械,采用隔声材料削弱噪声。
4、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1)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建设单位对各类医疗垃圾就地灭活、消毒后统一收集分类临时储存,设置防雨淋、防渗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场,并由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收集处理。
(2)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单位对污泥定期清掏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的污泥满足《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5)的要求;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卫生镇埋场无害化处理。
(3)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全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填埋场无害化处理。
三、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四川衡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表》,验收调查结论如下:
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措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良好;环保设施按照环评要求建设,运行正常,并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条例负责管理、维护和运营;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档案由办公室管理人员管理,环境保护资料保管完整,并分类归档。项目环境质量指标能满足相关要求,达到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张 庆 联系电话:138****0601
建 设 单 位: 小 何 联系电话:156****6261
安居凤凰公园干道G318过境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居凤凰公园干道G318过境路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城市I级主干道,标准路幅宽度40m,单幅路,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道路西与遂安快捷通道安居口相接,途径锅盖梁村,终点与G318国道解元社区口相接,全线长4.9km,项目占地总面积为占用土地165亩。本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0.91%)。沥青混凝土路面。
建设单位:遂宁福安安居城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居区城市规划区内
建设情况:2011年10月开工建设,2013年9月竣工。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水环境
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上清液可全部回用于设备冲洗和防尘。施工期间设备修理和冲洗废水集中收集,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施工前期修建的临时旱厕处理,处理后用作农家肥,无生活废水外排。
排水系统:本项目依据《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按照“雨污分流”原则修建雨、污排水管道。
2、大气环境
施工期限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施工阶段对车辆行驶路面勤洒水,减少汽车扬尘。道路施工阶段扬尘通过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量及减少裸露地面来控制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采用外购成品沥青作业,不在施工现场熬制沥青。
营运期环境空气状况:道路路面均为沥青路面,在同等条件下,沥青路面产生的扬尘较水泥路面扬尘小,并且本项目为市政道路次干道,车速较低,产生的路面扬尘较小。汽车尾气污染物主要集中在交通道路沿线,随着距道路边线距离的增加,环境空气中污染物的扩散预测浓度逐渐降低。同时,在道路两侧边沟外种植绿化带,减小汽车尾气对空气的影响,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项目在营运期汽车尾气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目前绿化工程未完成,还在补栽过程中。
3、声环境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场所和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等措施以减缓噪声影响。
营运期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4a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路基铺设时产生的弃土和弃石,施工区的垃圾(包括废弃的建材、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道路建设用地的表层土。本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采取行之有效的处理措施,这些措施体现了固体废物资源化的原则,符合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管理规定。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将对生态环境造成局部性的和短暂性的影响。施工中加强管理,并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可降低影响程序,对生态环境质量无明显影响。根据现场调查,在工程影响范围内,未发现有植物种群消失或灭绝的现象,未发生伤害野生动物事件。随着事件的推移及自然恢复和绿化养护工作的深入,工程建设对生态的影响将逐渐减小。
三、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居凤凰公园干道G318过境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调查结论如下: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自建设和投入试运行以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建设过程中主动通过优化设计方案、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等,有效减缓了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工程环保投资到位,各项环境质量指标满足相关要求,达到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谢涛阳 联系电话:153****5331
建 设 单 位: 敬艳红 联系电话:139****6733
安居区汽摩配套产业园次干道(二)道路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居区汽摩配套产业园次干道(二)道路工程
建设内容:该项目是连接汽摩配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区间路和龙眼井道路的一条重要通道,项目全线规划长度755.39 m,占地面积约为19200m2,规划道路横断面宽24m,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6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5%),沥青混凝土路面。
建设单位:遂宁福安安居城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居区城市规划区内
建设情况:2011年10月开工建设,2015年8月竣工。
环评编制单位: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水环境
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上清液可全部回用于设备冲洗和防尘。施工期间设备修理和冲洗废水集中收集,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施工前期修建的临时旱厕处理,处理后用作农家肥,无生活废水外排。
排水系统:本项目依据《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修建雨、污排水管道。
2、大气环境
施工期限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施工阶段对车辆行驶路面勤洒水,减少汽车扬尘。道路施工阶段扬尘通过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量及减少裸露地面来控制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采用外购成品沥青作业,不在施工现场熬制沥青。
营运期环境空气状况:道路路面均为沥青路面,在同等条件下,沥青路面产生的扬尘较水泥路面扬尘小,并且本项目为市政道路次干道,车速较低,产生的路面扬尘较小。汽车尾气污染物主要集中在交通道路沿线,随着距道路边线距离的增加,环境空气中污染物的扩散预测浓度逐渐降低。同时,在道路两侧边沟外种植绿化带,减小汽车尾气对空气的影响,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项目在营运期汽车尾气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目前绿化工程未完成,还在补栽过程中。
3、声环境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场所和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等措施以减缓噪声影响。
营运期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4a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路基铺设时产生的弃土和弃石,施工区的垃圾(包括废弃的建材、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道路建设用地的表层土。本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采取行之有效的处理措施,这些措施体现了固体废物资源化的原则,符合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管理规定。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将对生态环境造成局部性的和短暂性的影响。施工中加强管理,并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可降低影响程序,对生态环境质量无明显影响。根据现场调查,在工程影响范围内,未发现有植物种群消失或灭绝的现象,未发生伤害野生动物事件。随着事件的推移及自然恢复和绿化养护工作的深入,工程建设对生态的影响将逐渐减小。
三、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居区汽摩配套产业园次干道(二)道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调查结论如下: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自建设和投入试运行以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建设过程中主动通过优化设计方案、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等,有效减缓了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工程环保投资到位,各项环境质量指标满足相关要求,达到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谢涛阳 联系电话:153****5331
建 设 单 位: 敬艳红 联系电话:139****6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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