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不松懈帮教安置不缺位——昌邑区司法局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帮教安置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回归家庭,昌邑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帮教安置工作,积极做好疫情期间刑满释放和帮教安置的衔接工作,实现工作无缝衔接,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力地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昌邑区各级帮教安置组织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在兄弟市(县)区帮教安置组织的大力支持下,同全国各地监狱机关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克服困难,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3月20日辽宁省铁岭监狱昌邑藉石某刑满释放。当时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吉林市对外来人员实行严格管控,而石某在户籍所在地没有住所,唯一的亲属是他的姑姑,住房面积小、人口多,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面对诸多困难,区司法局负责人积极组织协调,研究石某的安置和居家隔离方案;与石某亲属沟通,做思想工作,克服困难为他腾出房间,使得石某顺利完成居家隔离并回归社会。
户籍所在地为桦甸市的张某某在山东省鲁中监狱服刑,于4月末刑满释放,他希望出狱后能够到昌邑区亲戚家居住。如何在符合各地出入人员防疫要求的同时实现安全的跨省衔接,对全区帮教安置工作提出了挑战。根据昌邑区实际情况,积极同桦甸市司法局及山东省鲁中监狱研究制定张某某返回吉林的方案,最后,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支持和帮助下,在三方共同努力下,将张某某安全的护送到昌邑区其亲属家进行居家隔离,做到了从监狱到居住地全程无缝衔接。
截至目前,昌邑区在疫情期间共接收全国30多家监狱机关70名刑满释放人员,其中25人为双列管人员,衔接率为100%,安置率100%,没有一人脱管、漏管。全部释放人员回家以后,都由司法所和社区帮教安置组织负责居家隔离,没有发生刑满释放人员感染和传播病毒事件,积极维护了疫情期间辖区社区的和谐稳定,展现了特殊时期司法行政机关的责任担当。
图为昌邑区司法局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帮教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