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满区委组织部借力区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精准发力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的检查,丰满区委组织部在十一届丰满区委第八轮常规巡察中,派出3个检查组,同步对22个区直部门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督促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同部署同落实,合力整体推进。按照区委巡察工作计划安排,每轮巡察时,根据被巡察单位数量和规模,由区委组织部派出检查组或者选派人员参加巡察的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组在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巡察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专项检查组既借力巡察工作,又助力巡察工作;既相对独立开展工作,又与巡察组是一个整体。通过借势借力,推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精准发力。
创新方式方法,严实问题查找。制定《丰满区落实选人用人工作责任制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巡察对象及检查内容,对检查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听取情况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组织实施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近三年党委(党组)选人用人工作情况,包括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等。
强化成果共用,狠抓落地见效。检查组及时将发现的有关情况向巡察组报告,巡察组将检查组发现的选人用人有关问题写入巡察报告,且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与巡察反馈意见同步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同时,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要求被检查单位在党委(党组)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上通报检查反馈意见,针对存在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区委组织部,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