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民宗局开展五月民族团结月集中宣传活动
为做好五月“民族团结月”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贯彻落实州民建办《关于做好2017年全州五月“民族团结月”相关工作的通知》(州民建办通 [2017]7号)文件精神,2017年5月14日,正值望谟县城赶集,望谟县民宗局在邮政局门前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的主题是“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之歌·绽放社会和谐之花”,平洞街道办、望谟县检察院、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工贸局等10余家单位和部门派员前来参与了此次活动。
活动现场,宣传员现场宣讲了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突出了“一法两规定”和《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宣传。主要采取的方式有:一是大声宣读国家民族团结进步口号和政策。通过大声宣读,营造声势,共吸引近1000余名路人前来参与。二是散发宣传单、宣传物品和书籍。一共发放了县民宗局自制的宣传单2000余份,定制的围腰1000余只,《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读本》200余本。三是向过往群众热情耐心地宣讲了国家民族团结进步相关政策、法律法规,重点强调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目的和重要意义,创建工作需要人人共同参与。四是悬挂了“加强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共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和“望谟县开展民族团结月集中宣传活动”的醒目横幅,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本次宣传活动,激发了人民群众支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热情,民族团结进步相关政策和法规知识得到了普及,达到了创建工作与群众面对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