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正式出台
近日,垦利县《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正式出台,成为我市首个出台公立医院考核办法的县区。考核办法从全面、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角度出发,坚持综合评价和社会效益为主,考核结果与单位财政补助、职工个人收入相挂钩的原则,对垦利县县级公立医院实行绩效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从基本医疗服务、院内管理与建设情况、群众满意度、工作人员工作质量(包括工作数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四个方面入手,考核结果将作为政府绩效补助的依据。考核结果不合格,按核定的政府绩效补助的60%拨付;考核结果为合格,按80%拨付绩效补助;考核结果为良好,按90%拨付绩效补助;考核结果为优秀,按100%拨付绩效补助。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医院结合实际,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制定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并报垦利县卫生局审批。考核结果并与个人工资相挂钩。办法还明确医院在制定本单位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时,要向临床一线工作人员倾斜,要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从而确保考核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