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完成2015年度万家企业节能目标及十二五节能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我州完成2015年度万家企业节能目标及“十二五”节能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为加强目标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动全省万家企业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近日,由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节能办、州工信委、州交通局、州统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的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对我州2015年度万家企业节能目标及“十二五”节能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
本次考核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923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万家企业2015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黔发改环资〔2016〕269号)的要求进行。考核工作组分两个组,分别对兴义市、贞丰县、义龙试验区的州属“万家企业”进行现场考核,采取了听取企业年度节能工作汇报、检查资料、报表核算、实地核查及问询等方式进行,并现场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打分、评议及交换意见。
我州在“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管理期间,共有万家企业30家,其中工业企业29家,交通运输企业1家,总节能量目标任务为36.801万吨(标准煤)。截至2015年,我州30家万家企业中,因停产、淘汰或项目技改和市场等因素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共计21家,本次列入实际考核的万家企业共9家。从考核汇总情况来看,2015年度我州万家企业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州节能工作政策,认真分解节能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节能目标责任,狠抓节能工作,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强化节能管理,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了2015年度节能目标及“十二五”节能责任目标任务。在被列入考核的9家万家企业中,“十二五”节能总任务目标为169610吨标煤,2015年度完成274***.79吨标煤;截至“十二五”期末,累计完成201600吨标准煤,累计完成目标占总任务目标的118.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