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公证处认真组织开展情系老百姓公证进万家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十周年,根据贵州省公证协会[2015]18号《2015年贵州公证宣传季活动方案》和黔西南州司法局州司通[2015]37号《关于组织开展〈公证法〉颁布十周年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黔西南州公证处认真组织了公证宣传活动。
一、在7月28日全省统一的“公证敬老日”活动中,我处开辟了专门的办证绿色通道,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先办证,向老人们讲解遗嘱、赠与类公证业务,对可适用法律援助条件的进行了耐心的帮助和解答,对3人因身体原因无法到场办理公证的老年人提供了预约***服务。在“公证敬老日”当天,共为21位老年人提供了法律咨询。
二、为便利当事人,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得以实现,我处对涉及领取银行存款、养老金等小额继承公证事项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并由公证申请人撰写承诺书后可优先和简化办理。
三、州公证处全体公证人员统一着装,佩带公证标志,分别于8月28日、9月2日在群众流动密集兴义市黄草办建设路口举行了“情系老百姓 公证进万家”的公证宣传暨《公证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公证员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公证的法律意义及其作用、公证业务受理条件、受理事项、范围和遗嘱、财产继承、赠与等公证事项及公证办证流程都做了详细的说明和宣传。
宣传活动现场热闹非凡,前来咨询和索要宣传资料的群众络绎不绝,参与宣传活动的公证人员均热情服务并悉心解答。有的群众说:“看了《公证法》宣传资料,对公证行业有了更多的了解和理解,对我以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很大的帮助。”
举办公证宣传活动,旨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公证法律意识,使《公证法》进一步深入人心,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为我州经济建设和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宣传活动中,共解答法律咨询100多人次,发放各种公证、法律宣传资料2500余份。
同时,州公证处采取短信、微信的方式广泛宣传《公证法》颁布十周年来,我州公证工作改革、建设和发展的成就,宣传公证工作在推进法治贵州、平安贵州建设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