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开展节能减排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节能减排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节能减排资金效益,推动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发展,我州高度重视,切实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力度,及时成立了由州发改委牵头,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节能减排支队等单位共同组成的节能减排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督查组,全面开展全州节能减排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督查工作。
至12日,督查组赴各县(市)、义龙新区就节能减排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组一行每到一处,都认真听取了相关企业和业主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并采取现场查看项目建设情况、财务档案等资料的方式,对涉及我州2011年至2012年4个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2个财奖项目、1个合同能源项目、4个污水处理工程、5个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共涉及中央及省专项节能减排项目资金23.695亿元。通过督导检查,我州2011至2012年节能减排项目资金使用基本规范,未发现违规违纪等现象。
此次督查活动为进一步规范节能减排资金的管理,切实发挥节能减排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