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益阳市长益路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已经市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湘建建【2013】18号文件规定,公开选聘《益阳市长益路棚户区改造工程地勘和设计》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益阳市长益路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益阳市银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3、工程建设地点:益阳市赫山区环保路;
4、建设规模:占地面积51867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145000平方米。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三、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3、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原件;
4、近三年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的业绩。
四、申报的资料要求
1、以上材料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装在资料袋内;
2、资料袋封面必须注有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申报时间,骑缝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印章;
3、递交以上材料时当场核对原件。未提供原件当场核对的,其应聘报名文件无效。
五、报名时间
2013年9月 30日――10月8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
益阳市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委员会办公室(设国资委企业资产监管科)。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大桃路796号国资委办公楼207室。
联系人: 李继游 周铁辉
联系电话:0737――4202450
七、报名文件的审核
报名文件由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委员会进行审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报名文件无效:
1、报名文件未按照要求密封及制作的;
2、报名文件未按照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公章的;
3、报名文件逾期送达的。
八、中介机构的选聘
1、当符合选聘条件的中介机构只有一家时,由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委员会和建设单位直接委托;
2、当符合选聘条件的中介机构在两家或两家以上时,由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委员会以无记名方式投标决定中介机构。
九、代理服务收费的确定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费率,由建设单位和招标单位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同被选聘的中介机构协商确定。
2、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以项目实际中标价为计算基数,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
益阳市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委员会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