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确保各项强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民生、履行职责,围绕重点、强化监督的职责。5月14日—6月14日,由州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副书记、局长、州扶贫办纪检组长肖怡曼率州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第二组,对晴隆县2011—2012年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晴隆县光照镇、沙子镇、马场乡、莲城镇、碧痕镇、花贡镇、鸡场镇、大田乡等8个乡镇及相关涉农部门进行了检查,并按州纪委《关于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开展监督检查的检查方案》要求,对所属乡镇部门涉及的11项项目资金进行检查。
根据检查内容、程序和方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一听、二看、三查”,进村入户,开展走访座谈,白天查问题,晚上开例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讨论,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每一天的工作。采取了自上而下查问题和发现问题自下而上找症结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共检查相关部门20个,卫生院5所,村卫生室9所,8个乡(镇)24个村,走访农户898人次。对检查项目资金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分析梳理,对不清楚的问题和存在的疑问认真进行追踪检查。
检查组在开展检查过程中,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扎实开展工作,始终做到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日常生活在县委,政府食堂就餐。按要求做到了作风实、守纪律、形象好,模范带头遵守中央、省、州的各项规定。
通过监督检查,摸清搞准各级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各项惠民政策的基本情况,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以纪督政,以纪促政的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深化党务,政务公开。通过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的行为,进一步表明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和坚决态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真正 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提供纪律保障,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