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三举措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中央、省各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精神,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切实推进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工程等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市林业局主动做好林业要素保障服务,积极推动我市建设项目落地落实。
一是提前介入参与项目选址。充分应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对列入台账进行管理的各类省级、市级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主动对接与项目业主取得联系,组织人员对项目涉林要素和林业手续办理情况进行排查。对项目选址涉及拟使用林地的保护等级、地类、自然保护地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林地分级保护和使用林地管理规定的,及时明确告知项目业主单位,提出选址优化调整的意见,避免项目拟使用林地不符合国家规定,致使不能取得使用林地许可的问题。如主动为“500KV六盘水变第三台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项目”涉及使用林地情况进行了核实,因项目选址涉及风景名胜区,给项目业主提出了调整避让意见,如确不能调整避让的应做好涉及风景名胜区影响评价的研究报告并按程序报批。
二是指导使用林地手续办理。对需要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及时将使用林地申报材料清单及流程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做好有关手续办理的咨询服务,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及时开展《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调查编制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对已具备申请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条件的建设项目,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提出使用林地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按照程序进行办理;已调查编制完成《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送审稿的建设项目,在收到各项目业主单位的报告送审稿后,安排人员对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和现场查验,提出初审意见,符合送审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组织审查。如针对六盘水市小水电清理工作,因许多小水电建成年限已久,与现行的林业政策法律法规有所冲突,市林业局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小水电清理的文件精神,给项目业主做好补办使用林地手续的咨询服务,推进六盘水市小水电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严格审核审批工作。对已造成违法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将涉林行政案件查结,并将涉林刑事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推动案件尽快查处到位,保障林地使用手续办理,并协助项目法人单位组织使用林地手续的申报材料,尽早完成林业相关审核审批手续办理。如全市辖区内部分存在违法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利用“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经营性项目违法侵占林地专项排查等工作,及时对违法使用林地情况进行排查清理并处罚到位,指导项目业主申办林业手续,确保建设项目合法合规的开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