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改革出实效建设单位一次拿两证
7月以来,广州市国规委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土规划审批服务质效改革,推出了一系列优化服务新举措,启动了部分国土规划审批事项合并办理,实现了申报材料的精简瘦身,并大幅压缩了办理时限,将深化“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真正为企业做到了降本减负。
8月16日,荔湾区国规局收到全市第一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合并办理案件(建设项目位于荔湾区多宝路地段,用地单位为广州市西关培英中学,用地面积为11244平方米,属于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收案后,荔湾区国规局迅速反应,第一时间将案件分派到相关职能科室办理,明确工作节点及任务分工,及时梳理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困难,确保各个办理环节都能顺畅衔接。
首先,在建设单位提供的选址方案不稳定的情况下,规划审批科室抓紧时间开展了现场实地勘踏,核定现行控规以及其他管控技术指标,并针对个案情况进一步协调了现状河涌、历史名城保护等要求后,划定了用地选址范围。在与市自动化中心紧密配合下,2个工作日内就完成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为下一步用地预审的审批争取了办理时间。
其次,在中间阶段,免去了用地单位向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申请将选址红线转成国家大地坐标或西安80坐标电子红线的原有程序,改由我局直接委托测绘单位进行坐标转换,进一步节省了案件办理时间,免除了建设单位的办理费用。
再次,土地征收、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等科室根据用地选址红线,分别就项目是否符合广州最新产业准入标准、是否符合土规以及现状地类进行核查,最后由土地征收科汇总并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8月23日,主办科室分别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移送窗口统一发给项目单位,完成了全市第一宗选址和预审合并办理案件。
合并办理前,建设单位需要到政务窗口先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再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要入案2次,提交32项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共20个工作日。合并办理后,建设单位只需要入一次案,递交16项申报材料,免去了自行申请坐标转换的环节,办理时间压缩到7个工作日,就可以同时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落地大大提速,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