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服务为我州专利权人维权
今年5月,我州名称为“水泥砼条塑料模具”专利号为 “CN200****25694.6”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罗兰芬,到我局咨询。称贵阳有多家砼条产生经营者未经其许可使用其专利模具生产砼条侵犯其专利权。其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与上述经营者交涉中,均遭到种种理由的推脱,侵犯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其自己的生产经营,而且使其精力疲惫,举步维艰,因而到我局寻求援助。我局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根据实际,先告知因使用其专利模具生产砼条行为发生在贵阳因而我局没有管辖权,再初步判断了他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后向其介绍了维护其专利权的行政及司法渠道性质与特点,并为其设计了相应的法律维权方案。
在我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该专利权利人,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办理了“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报告表明,未检索到影响其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对比文献。在确信该专利具备一定的法律稳定性后,专利权人以一家使用其模具的生产商为对象向贵州省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权纠纷处理。在贵州省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的主持下专利权人与该生产商达成和解协议,该生产商每年付1.5万元的专利许可费予该专利权人。事后,另一家砼条生产商主动与该专利权利也达成协议,每年付许可费1.5万元。
通过一路的维权,该专利权人的专利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了。目前,其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维权活动扩展到了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