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乐从派出所同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C08014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现就顺德乐从派出所同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顺德乐从派出所同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LC08014
3.招标内容及数量:
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01 | 同播系统设备 | 1 | 批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资格标准: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如参加投标的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3)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08年7月16日8时30分起至2008年8月4日17时30分(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佛山市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0A;
6.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但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7.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地点:2008年8月5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至2008年8月5日9时30分止 (北京时间)/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三楼三号室;
8.投标截止时间: 2008年8月5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地点:2008年8月5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三楼三号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退还),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确认书”格式另附于光盘内。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佛山市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0A
联系人:黎***、吴先生
电话:0757-83805507,83201733
传真:0757-83286763
邮编:52800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