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近年来,黔西南州各县(市)政府、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和工业强州、城镇化带动主战略及“三化”同步要求,采取多种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州、县(市)政府不断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逐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在黔西南州201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考核中,8个县(市)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43个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取得了良好以上等次,仅有1个行政执法机关被评定为合格等次。
二是制度“废、改、立”工作成效明显。自2009年黔西南州制度“废、改、立”工作受到中央领导充分肯定后,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既要敢破,更要善立,立后即行,行之有效”的要求,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工作。2011年,州政府围绕“主基调”、“主战略”和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台了40件规范性文件,均由州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前置合法性审查,未出现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处分和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义务等情形;修改了10件规范性文件;废止了1件规范性文件。州政府法制办对各县(市)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州级行政部门报送州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审查,提出了相应整改意见。州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共40件全部报送省政府备案。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开展。州级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州政府《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对本系统执行的裁量性行政处罚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州、县两级统一执行的自由裁量规范标准。按照有关要求,对本部门执行的法律依据进行梳理,将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执法事项、执法流程、办理期限及责任人。按照州政府办公室下发的《黔西南州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黔西南州一般程序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对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按照“环境建设年”活动要求,对省级行政执法部门下放州、县两级的行政许可事项予以承接并督促落实。
四是行政复议公信力逐步增强。全州牢固树立“复议为民”的宗旨,紧紧围绕“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目标,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和行政复议“三公开”试点工作。重新调整充实了州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制定了相应工作规则,实行立案监督、调查听证、复议应诉相分离的工作机制;州级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统一由州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集中立案、集中审理、集中复议;推行立案监督过程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公开、听证审理结果公开、行政复议决定公开。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明显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逐步增强,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逐步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