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领导调研光明新区检察机关工作
8月13日,广东省人民检察常务副检察长陈武率队莅临光明新区,就光明新区检察机关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田夫、新区领导罗晓波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田夫向陈武一行介绍了光明新区的基本概况。田夫介绍,自2007年8月光明新区成立以来,按照开发区的机构设置,全面行使区一级政府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等各项职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田夫表示,光明新区成立之初未设立检察院,检察职权管辖以宝安区检察院管辖为主。在市检察院、宝安区检察院对光明新区的大力支持下,宝安区检察院在光明新区设置了检察联络室,有效的改善了光明新区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然而在光明新区快速发展、加强建设的过程中,检察机关行使职能不便的问题日益突出。为此,田夫建议省、市检察机关在光明新区设置相应级别的检察院,为光明新区未来的检查工作给予更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陈武高度评价了光明新区六年来的建设情况。他表示,六年来,光明新区在绿色新城建设、社会经济发展、归难侨服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果。如今,光明新区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省、市检察机关本着为百姓服务的精神,将向光明新区提供有力支持,帮助光明新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陈武表示,省、市检察机关将仔细研究,争取以更好的方式向光明新区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