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全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009年,我区各级党政组织把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督查、评估、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确定监督检查工作的标准,量化各项工作考核标准,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组织召开了全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及《实施办法》经验交流会,在肯定成绩、交流经验的同时,指出落实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落实。
为深入推动《工作规划》和我区《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自治区召开了区直机关落实《工作规划》暨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会议,通报了区直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情况,对全年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工。
2009年是我区第三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验收年,2009年12月初,区党委组成了由省级和厅级干部带队的七个检查考核组,对五个地(市)和部分区直部门近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2009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开展好考核验收工作和签订新一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同时,按照中央纪委统一部署,对2007-2009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及2009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我检查考核。
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我区《实施办法》中,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以强化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经常性工作为抓手,坚持和完善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快推进符合西藏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做好签订新一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
2009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有力推进,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2件,结案84件,给予党纪政风处分90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