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城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兑现后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要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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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记者从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了解到,本月,市直城区已实施绩效工资的其他事业单位,需及时按照新的工资标准为单位职工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共涉及200多家单位。
据了解,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城区统一从2013年1月起,按实行绩效工资后的工资基数,征收其他事业单位的五项社会保险费,并划分个人账户。
为保障相关单位职工社保权益不受损害,实行绩效工资的其他事业单位需在本月25日前,到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为其职工申报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并同步申报退休人员本年度的基本养老金。申报后,该处将从2013年1月起,按照新标准为其职工划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市社保征稽处工作人员提醒,因用人单位不及时申报基数,造成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损失的,由用人单位全权负责。对于未据实申报的单位,该处将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市社保征稽处王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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