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采取措施确保奶制品市场安全供应
9月22日上午,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传达《***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通知精神全面做好当前以奶制品为重点的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同时安排部署督导组分赴西藏7地市全面开展乳制品专项督查。
据悉,自2008年9月23日始,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将派出6个督导组,分赴西藏各地(市),深入县、乡(镇)村,全面开展乳制品专项检查和督导。除此以外,政府领导还将对各地(市)进行抽查。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西藏当前以奶制品为重点的食品安全工作需从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全面展开。一是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各类市场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和液态奶的查处力度,不留工作盲区,不留死角,不合格的奶制品要坚决全部下架,封存或销毁。商家对已售出的问题奶粉,群众要求退货要无条件退货,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二是质量技术和农牧部门要认真落实好驻厂监管和严格检验、检测措施,狠抓区内奶制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做好奶源质量监管和监控工作,确保质量安全;三是各级卫生医疗部门要全面落实对使用受污染奶粉造成的婴幼儿病患的检查和救治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对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奶粉患泌尿系统结石症的婴幼儿的检查和治疗予以免费政策,特别是对基层农牧区的婴幼儿检测和治疗,要在交通、食宿等各方面做好安排,予以无条件免费检查和救治;四是商务、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区内各级奶制品市场的调控,保证合格奶制品的市场供应,实施价格干预,满足人民群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