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对我局环境监察工作开展稽查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及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行为,完善现场执法程序和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2013年7月4日,省环保厅成立稽查组,下发《环境监察稽查事先告知书》,2013年7月16日至7月19日,对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工业污染源现场监察、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进行稽查。黔西南州环境监察局副局长曾启高同志陪同督查组一行开展检查。
省环保厅稽查组由省环监局稽查处处长何绍军带队,对黔西南州2011年以来环境监察工作开展稽查,连日来, 稽查组一行查看材料,对我局2011年以来所有国控重点污染现场监察记录和所有环境处罚案卷卷宗开展稽查。深入义龙新区,对安龙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城东污水处理厂,海螺集团安龙水泥厂,贵州荣盛集团年产45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开展现场验证。对城西污水处理厂2013年4月6日因管网被施工挖断不能正常运行,且处理设施有故障的问题,稽查组与安龙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敬贵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并安排州环监局***修复进度,报告完工情况。
现场验证结束后,稽查组在州环保局召开了反馈会,反馈稽查情况,听取州环保局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州局将以这次稽查为契机, 以环境监察稽查工作为契机,在下一步开展环境监察工作中,不断探索更合理、更有效、更科学、更具可操作性的环境监察稽查管理办法,及时纠正环境监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