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
入春后的定结县,冰雪消融、河如玉带,星星点点的牛羊散落在无际的原野上。
近处,野鸭戏水;远处,白云悠悠。
走在环湿地公路上,天地间仿佛大自然调制的巨幅油画。
小巴桑次仁是定结县萨尔乡库金村党支部书记,也是定结湿地叶如藏布的一位村级“河长”。每天清晨,小巴桑次仁会带领村里生态岗位工作人员清理河道、骑着摩托车巡视湿地。
小巴桑次仁说:“看着黑颈鹤在这里自由翱翔,我内心非常激动。”
近年来,日喀则市水利局坚持绿色发展、部门联动,切实在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等方面精准发力,实现了全市河(湖)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重大转变。越来越多像小巴桑次仁这样的群众加入到保护河流、爱护环境的行列。
据了解,日喀则市共设立市级总河长2名、河(湖)长23名,县级总河长18名、河(湖)长284名,乡级总河长203名、河(湖)长804名,村级河(湖)长1673名,村级河湖巡查员27942名。其中,市级河(湖)长共开展巡河湖73次,共发现问题32个,完成整改32个;县级河(湖)长共开展巡河湖438次;乡级河(湖)长共开展巡河湖2765次。
2018年,水利部对日喀则市河(湖)长制暗访2次、自治区总河长办督导检查1次、暗访检查1次,共发现问题29个,完成整改22个,正在整改7个。对自治区总河长办暗访发现问题的10位责任河(湖)长进行了约谈。坚决整治“清四乱”问题,共发现问题44个,完成整改43个,正在整改1个。针对国内动态清样中年楚河水环境问题,日喀则市开展了拉网式执法检查,对河道垃圾和河面漂浮物进行了清理,在桑珠孜区年楚河沿线树立了6块警示牌。市、县两级共投入工作经费1636.31余万元,为落实好宣传等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现在,年楚河里挖沙采砂的现象少了,通过治理,河水更清澈了,野生鸟类也多了起来!”江孜县热索乡帮热村群众索朗多布杰告诉记者。随着日喀则市大力落实河长制,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大大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河(湖)长制宣传力度,助力河(湖)长制推进,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落实‘河(湖)长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日喀则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