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举行2014年下半年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
11月25日上午,拉萨市举行2014年下半年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幕。
市委常务副书记龙志刚宣读了《中共拉萨市委员会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下半年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优秀宗教执事人员、先进寺管会、优秀驻寺干部和宗教工作优秀干部的决定》。
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达娃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斯朗尼玛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洪家志,市委常委、城关区委书记果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占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彭祎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觉根、许广林,副市长次仁央宗、陈文强、吴亚松,市政协副主席次旦朗杰、刘惠兴、刘全保、安央金出席。
区党委统战部部务委员、区宗教办副主任白次仁,区民宗委副主任益西平措应邀出席会议。
与会领导分别为受表彰的19座和谐模范寺庙、1658名爱国守法先进僧尼、54名宗教执事人员、19个先进寺管会、67名优秀驻寺干部和14名宗教工作优秀干部进行表彰。
达娃要求,广大僧尼特别是受到表彰的僧尼要争做止人为恶、与人向上、引人向上的好僧尼,始终做到与党和政府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深化对创建评选活动的重要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市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立足当前、放眼未来,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多做打基础、聚人心、利长远的事,坚持把创建评选活动纳入日常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丰富创建内容、完善评选程序、统一评选标准、规范标准活动,深入持久地将创建评选活动组织好、宣传好、推动好,促进创建评选表彰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使创建评选活动成为激励僧尼爱国守法、团结奋进的有效途径,不断把创建评选活动引向深入,努力开创创建评选工作新局面;要继续强化维护寺庙和谐稳定、服务社会引导信教群众的责任,继续强化管理职能、教育职能、服务职能。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法律法规,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敢于担当、真抓实干,为维护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建设美丽家园幸福拉萨做出贡献。
会上,受表彰的和谐模范寺庙代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代表、优秀驻寺干部代表分别进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