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省反馈问题(一)市方案十二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联动机制尚未建立,部门之间没有形成整治合力,部分纳入清单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不及时、不到位。
(二)责任单位:各园区、镇(街道)党委、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改
(四)整改目标: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及时清理发现的“散乱污”工业企业,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
(五)整改措施:1.十二(一)市、镇两级成立“散乱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园区、镇(街道)建立综合整治联动机制,部门联合执法,加强信息共享,形成整治合力。2.十二(二)建立、完善全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清单,实行“挂账销号”,完成一家销号一家。3.十二(三)将园区、镇(街道)整治工作纳入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4.十二(四)搭建中小产业集聚平台,疏堵结合;搭建第三方环评咨询服务平台,加快补办手续;建立大数据平台,对“散乱污”工业企业进行预警。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十二(一)2018年11月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东莞市“散乱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级各部门职责,全市33个镇街、园区均参照成立镇街一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综合整治联动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多次组织镇街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各镇街由生态环境、发改、自然资源、工信、水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督、应急管理、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涉污企业,形成整治合力。2.十二(二)持续深入排查,不断完善动态整治清单,2019年建立疑似“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约5万家,并将整治任务分解到各镇街、园区,压实责任。利用散乱污管理系统进行台账管理,实行“挂账销号”,完成一家销号一家,实时统计成果。2019年9月底,全市累计完成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51669家,其中关停取缔20653家,整治改造31016家。全市“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任务已基本完成。3.十二(三)已将整治工作纳入2019年镇街、园区环保责任考核。4.十二(四)推动园区、镇(街道)搭建中小产业集聚平台,疏堵结合;搭建第三方环评咨询服务平台,加快补办手续,2019年通过东莞市环保产业协会公开向社会征集了150多家第三方环评咨询服务机构参与志愿***走访咨询服务。“散乱污”企业预警监管系统已全面启用。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内迳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方式: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23391005。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