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完成全市首个评定分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8月23日,保康县首个“评定分离”项目——保康高铁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中标结果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此举标志着保康县率先在襄阳市成功推进“评定分离”工作。
作为保康县首个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的招标项目,保康高铁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建设项目涉及概算投资6000余万元。该项目于8月16日上午开标后,将招投标程序中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分离,遵循权责统一、规则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定标,确定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保康是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6个试点县之一。今年以来,保康县积极探索推进“评定分离”交易模式,在襄阳首次采用这种模式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该县立足县情,先后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指导意见,制定全流程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确保改革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张海波介绍,“评定分离”改革最大的变化是改变了现行的“评定合一”评标模式,将评标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由“裁判员”转变为“导购员”,招标人法律地位由“评论员”回归为“选购员”,将评标权留给专家组,定标权还给招标人,有利于从制度层面将招标人的择优意思表示与市场竞争机制紧密结合,有利于全面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净化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
此次试点的“评定分离”改革,是保康县招投标领域推进“放管服”改革、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合理配置评标裁量权、打击围标串标活动的重大改革举措,将对保康县工程建设领域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张海波表示,下一步,将以务实举措推进改革创新,在全省率先试行工程建设领域全行业、全覆盖、全流程的“评定分离”改革,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探索。
来源: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王韵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