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基层干部待遇有效提高
记者11月下旬在市委组织部采访时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多项工资福利政策,切实提高了基层干部的工资待遇,取得了较好效果。
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姜春阳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干部关心关怀的建议》重点提案。该提案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成佳刚领办,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承办。
我市今年优化工资结构、提高基本工资标准,提将人均300元的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督促落实“按照每月300—500元的标准发放特殊岗位补助”政策。推进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落实,逐步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大对基层公务员各项经济待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财政保障力度,确保落实到位;拓宽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和选调生招录中,设置一定的职位面向在基层工作的群体定向招录,在设置招录计划的比例以及学历、专业、基层工作经历等方面条件时向基层倾斜。注重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村干部中考试录用基层公务员。探索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人、农民以及在乡镇从事“以钱养事”等公益岗位人员中考录基层公务员;适度设置基层公务员考录条件。从村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的职位,在年龄和学历上适当放宽条件。对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等招人难、留人难的山区县乡镇,结合本地实际设置部分职位面向本县或相邻县户籍生源招考,在学历、专业、开考比例等考录条件上适当放宽;注重从基层公务员中遴选市级及以上机关工作人员。市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一般从服务期满的基层公务员中择优产生;在向省级及以上机关推荐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有一定基层工作经历尤其是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干部。
来源: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