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法院联合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6月5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大通湖区人民法院在大通湖购物广场设点,联合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单、讲解宣传展板、接受法律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讲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为了守护好绿水青山,我市法院系统将保护优先作为环境司法的立足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保护的重大关切。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执行中,坚持发展和保护并重、打击与修复并举,依法严惩环境污染和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进生态恢复性司法实践,运用“补植令”“禁伐令”等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环境,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同时,积极做好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