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
本网讯 为全面落实***安委会、省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近日,市住建局自2020年5月开始至12月结束,对全市住建系统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各区县住建局、新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施工企业、商混企业要通过落实《全市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消除非法改装货车生存的市场空间,配合行业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货车“大吨小标”、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杜绝非法改装货车在建筑施工工地、商混企业的使用,推动形成健康合法的货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市场秩序。
通知明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商混企业严禁租用、使用非法改装的货车从事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建材运输、商混运输等运输活动;区县住建部门联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和施工企业、商混企业的监督管理,采取明察暗访、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整治活动。对发现租用、使用非法改装货车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商混企业,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计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实施惩戒;对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移送问题涉及建筑施工企业、商混企业采取限期整改、公开通报、约谈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
市住建局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区县住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及时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开展行业乱象整治的有力抓手。二是明确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施工企业、商混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严禁租用、使用非法改装的货车从事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建材运输、商混运输等运输活动的要求,清除非法改装货车市场生存空间。对排查出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协调,严格依法整治。区县住建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对公安交管部门移交的涉及建筑施工企业、商混企业的违法违规线索通报,按照部门职责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并将惩戒情况及时予以曝光,形成合力整治的舆论氛围,构建行业领域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田瑞)
网络编辑: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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