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深入开展两个专项整治
“原资阳区委农村部违规发放补贴100280元、列支足浴及KTV***10390元、公款旅游支出61340元。彭拥军、崔芸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益阳市纪委通报了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隐形“四风”问题典型案件和10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春节将近,市纪委频频发出此类典型案例的通报,目的是给全市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这是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挂牌督办、考核排名、严肃问责等措施,抓严抓实抓细,扎实推进“两个专项整治”的一个缩影。
2016年,全市处置“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2396件,立案686件,处理1277人,追缴清退资金7600余万元。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较上年同期下降35%,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提升。
严抓“四风”陋习整治让作风建设的“名片”永不褪色
2016年来,我市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全过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强化震慑作用。
常规提醒教育不减力。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全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6000余次,开展廉政约谈300余人次,进行谈话函询200余次,关键节点发送廉洁提醒短信5万余条,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400多个。
重点领域整治不松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规范发放津补贴集中整治,共收缴清退各类违纪违规资金4581.5万元。桃江县成立专门工作组,收缴清退兼职取酬、奖金福利等资金1037万元。
重要环节监督不放松。全市自行纠正违规列支等问题267个,检查发现问题线索131个,立案54件,处理98人。市纪委监察局督促市财政局、审计局对50个单位开展财务监察,发现问题线索45起,立案34件,处理36人。
重要节点检查不中断。全市组织开展了对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治陋习”和暑期严禁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专项监督检查,派出检查组428个,检查1017批次,发现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线索263个,处理313人。
向“拔毛”者亮剑让“蚁贪”“蝇害”无处遁形
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坚决遏制。2016年以来,市纪委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聚焦问题,综合施策,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拍“苍蝇”不手软,治“蚁贪”不姑息,果敢向“微腐败”亮剑。
逐级清查。市县乡村四级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对2013年以来的229.6亿元涉农、扶贫、民生等项目资金的计划分配、审批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清查。主要采取“四看四查”的方式进行。“四看”即查阅账目看拨付凭证、入户走访看群众反映、询问施工单位看资金使用情况、实地调查看项目进度。“四查”即查是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是否存在盘剥克扣、贪污挪用资金问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收受贿赂问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问题。通过自清自查,共查纠各类问题504个。
交叉互查。市直各成员单位从市局和区县(市)抽调人员,组织开展了对各区县(市)涉农、扶贫、民生等项目资金的交叉检查。如,市财政局成立3个检查组,组织对各区县(市)2013年至2015年新农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集体经济等7个项目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并及时对区县(市)财政部门存在的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下发了检查情况通报,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市审计局组织对各区县(市)2013年至2015年的住房保障资金、农村安全饮水、医疗保险、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交叉审计,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13件,并及时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专项排查。坚持系统查、查系统的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对群众关注、问题集中、反映较多的领域进行专项排查。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了教育“三乱”和师德师风集中整治等活动,采取向家长问卷调查、到书店明查暗访、在学校周边蹲点检查等方式,对20所重点监控学校进行排查,对32名存在违规收费补课等行为的教师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
逐一核查。对自查中主动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自办、交办、转办等方式逐个进行调查核实,并区别对待、分类处置。一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谈话函询。二是对立行立改、危害较轻、影响不大的,采取纪律轻处分或组织处理。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采取纪律重处分或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四是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采取纪律重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