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民政局组织召开2016年减灾安居工程调度会
11月11日,黔西南州民政局组织召开全州2016年减灾安居工程调度会,确保灾民春节前入住新居,为我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受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州减灾委副主任詹丹志委托,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州减灾委秘书长杜流祥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2016年减灾安居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16〕42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成立黔西南州2016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精神和11月4日在省民政厅召开的全省民政系统减灾安居工程调度会议精神,通报了各县(市、区)减灾安居工程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和表态发言。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移民局、州民政局对减灾安居工程相关政策作了解读和进行业务培训。
杜流祥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促发展的高度,从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加实施减灾安居工程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科学安排、密切协作,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等方式,确保减灾安居工程快速有序推进;三是加强督查,作好调度,确保减灾安居工程按时完成。
减灾安居工程是政府对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因地质灾害威胁急需避险搬迁户建房给予专项资金补助的一项民生工程。今年,我州减灾安居工程任务数1766户,其中:一般损坏501户,严重损坏185户,购买保障性住房6户,纳入易地扶贫搬迁116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958户。一般损坏和重损坏维修户,购买保障性住房,纳入易地扶贫搬迁户不再享受政府补助,纳入农村危房改造958户。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的,在已享受户均3.5万元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政府按户均1.5万元补助;一般户在已享受户均0.5万元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政府按户均4.5万元补助。要求在12月31日前完成,对个别存在选址困难等特殊情况的,要在2017年1月31日完成。因住房受灾,维修住房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向政府申请临时生活救助补助。各县(市)民政局、义龙试验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局长、救灾(民政)股负责人,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移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