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安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安全,有效预防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安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益安发电〔2016〕5号)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安全工作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近期市专项督查组对各区县(市)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督查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当场反馈意见等形式进行,共检查了8个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15个乡镇人民政府,35个职能部门、***家零售门店, 8家经营企业,4家危货运输企业,取缔了12处违规经营储存点,收缴烟花爆竹产品1280件,查扣违法运输车辆8台,对13家烟花爆竹零售单位、2家烟花爆竹批发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公安机关行政拘留4人。专项治理期间,南县对7家违规零售门店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7万元。
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结合此次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认真整改,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