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公租房项目申请公告(2015年)
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公租房项目已经竣工,为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更好解决本区外来务工人员和各类型人才的住房需求,下朗公租房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现开始启动,现将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
项目名称 | 房型 | 套数 | 地址 | 备注 |
下朗公租房 | 一房一厅一厨一卫 | 500套 | 佛山市禅城区朗宝东路32号 | 带电梯 |
二、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租金:7元/平方米/月
物业管理费:不高于1.5元/平方米/月
三、个人申请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对象为本区外来务工人员和各类型人才。
2.申请人在禅城区内工作,并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禅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佛山市内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包括三年内转移房产)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佛山市内没有租住政府公租房或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6.申请人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完毕。
7.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需提供的资料
1.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现场领取)。
2.劳动(聘用)合同、收入和住房证明。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计生证明等。计生证明中广东省户籍人员,需要提供户籍地办理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外省户籍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员婚育证明》。
5.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企业申请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一)申请条件
1、在本辖区注册登记,并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企业。
2、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招收外地人员或本区无房人员的企业。
3、有完善管理制度,用工人数超20人的企业。
(二)需提供的资料:
1、佛山市禅城区公租房(企业)申请表(现场领取)。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诚信承诺书。
5、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提交经单位和申请人签字(章)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三)申请受理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张槎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提出申请。
五、申请过渡性住房的条件
(一)申请条件
1、在街道园区内务工的职工,并能提供劳动合同(或企业用工证明)。
2、 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在禅城区无住房,已入住过临时过渡性公租房的(含共同申请人)当年不能再次申请。
(二)临时过渡房租赁期不超3个月。
六、申请时间及办理地点
申请时间:2015年8月6日起
办理地点:禅城区塱沙路178号,佛山市张槎玉带制衣城中心2号宿舍楼一楼。
咨询电话:0757-82581504、0757-82503327。
张槎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