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为低收入群体减免部分生活费用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对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的有关惠民政策,减轻其用水、用电、用气、电视收视及就医等方面的价费负担,7月21日,桃江县物价局向县电力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下发了《关于落实低收入群体价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文件规定,对城镇低保户每月免4吨水费、4m³天然气费;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0.5元挂号费,减半收取基本诊查费(包括普通门诊诊查费、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门急诊留观诊查费、住院诊查费),每月免10度电费;对老红军及遗孀和无子女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免第一台电视机的收视维护费,对残疾人为主体的家庭和城乡低保户每月免7.5元收视维护费,对当年存在医疗费负担超过5000元或其他特殊困难事实的低保户免当年第一台电视机的收视维护费。
文件要求各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板报等方式对价费优惠政策进行广泛地宣传和公示,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强调相关收费单位在收费窗口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建好工作台账,定期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县物价局将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热线的作用,及时处理群众的相关投诉举报,对执行政策不到位的单位一律严肃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