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广州市资源综合利用专家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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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经贸委《关于推荐广州市资源综合利用专家的函》(穗经贸函[2012]5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资源综合利用相关工作的专家积极做好推荐或者自荐工作,认真填报相关材料,并于7月6日前按文件要求寄送广州市能源学会。(具体情况见附录)
附录:《关于推荐广州市资源综合利用专家的函》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乐良顺,联系电话:39912027,传真:84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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