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运行规范
自2011年大通湖区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启动以来,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创业带动就业”为中心,着眼长远,服务大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运行规范,资金安全,有力推进了全区创业工作。
一是将创业培训与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有效结合,把好创业培训关,有效降低了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风险系数。二是严把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审核关,每笔贷款申请都由人社、财政部门联合审理,并经放贷银行现场调查,确保了贷款方资质。三是严把贴息关,严防资金风险,只有按月付息、贷款期满后及时还本的贷款方,才能享受贴息,有效杜绝了拖欠贷款、不还款现象。
据悉,2011年至2013年底,全区共发放促进就业个人小额担保贷款3012万元,企业贷款2160万元,累计发放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5172万元,贴息资金达725万元。目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已对至2012年底贷款期满、截止2013年6月底满1年和截止2013年12月底满1年的贷款贴息到位,累计贴息246.11万元。各项资金安全稳妥运转,为促进大通湖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