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凤城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莱芜凤城医院投资建设莱芜凤城医院新建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莱芜凤城医院新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鲁中东大街105号
建设单位:莱芜凤城医院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773.8m2,总建筑面积934.86m2,床位设置20张。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病区,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包括:特殊性质废水、一般医疗废水,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环境影响
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汽车尾气。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间,医院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运行噪声、水泵间噪声和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废活性炭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特殊性质废水预处理后,和其他一般医疗废水采用一级强化氧化和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废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山东省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级标准,接管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东厂。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厂界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隔声、减振、消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污泥、栅渣。其中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污泥、栅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应的政策和当地规划要求,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拨打电话、发邮件进行留言。
联系电话:025-85280708 邮件:khhbgh@163.com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为自公示公布之日起十日内。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刁工 电子信箱:khhbgh@163.com
联系方式:133****2672 传真:025-85281757
委托单位:莱芜凤城医院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