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执纪审查力量
高新区纪工委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执纪审查力量,聚焦主业主责,着力推行“1+6+5+N”的高效运作模式。
“1+6”:改变原来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工作集中在综合室的问题。内设机构由3个室,调整增加到7个室,即综合室加6个纪检监察室。综合室主要负责综合文秘、宣传教育、信访、干部监督等综合性业务,承担协调督导监督等职能。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分别负责执纪审查、党风政风监督、案件审理、执纪监督等工作,建立了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5”:即强化对5个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按照纪检监察工作“两个为主”的要求,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区纪工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其他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须征求区纪工委同意,实行区纪工委和街道党工委双重管理、双重考核。考核按百分制进行,区纪工委与街道各占一定权重。
“N”:即全区18个部门、14个园区(窗口单位)、1个国有企业,所有党组织均落实党章规定要求,设立纪检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纪检委员。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作为区纪工委的纪检工作联络员,承担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区纪工委赋予的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对纪检委员的考核,由本单位和区纪工委双重考核,按百分制进行,区纪工委和所在部门各占一定权重。
“1+6+5+N”纪检监察体系模式,带来了显著变化:一是执纪审查力量更强大。区纪工委执纪审查人员增加到12人,5个街道纪工委配备了24名专职纪检干部,所有机关党组织均配备了专兼职纪检工作联络员。二是执纪重点更聚焦。内设机构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都承担执纪审查任务,执纪审查机构占比由改革前的33%增加到85%,主责主业与重点任务更加聚焦。三是执纪流程更严密。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细化规范执纪审查工作流程,着力管控防范风险点,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实现了信访举报统一受理,问题线索统一管控,执纪审查、执纪监督、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工作流程更为科学高效。四是考核指挥更高效。不仅加强了对委局内设机构的考核,更实现了对所有街道纪工委、各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考核。业务分工更明确,专业设置更具体,使得考核评价机制更科学。7个内设机构之间、5个街道纪工委之间、各部门(单位)纪检工作联络员之间,积极践行“1.5模式”,广泛展开比学赶超。截止8月底,高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59件,立案112件,是去年全年的3.4倍;党纪政纪处分83人,是去年全年的2.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