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五举措提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效
今年以来,桃江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要求,采取五项措施,积极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三公经费”审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加强交通、园区、产业、城镇和统筹城乡发展五项重点工作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权力运行、政府投资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及项目等方面的审计,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行业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和“三公经费”审计,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领导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发展成效是否明显、财政收入是否增加、群众生活是否改善、社会事业是否发展、财政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效益最大化,促进宏观经济政策的贯彻、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规范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开展对同一领域、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的“拉网式”审计,强化干部监管和反腐败工作。在2013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中,重点安排了经济运行比较困难的乡镇和行政事业单位,县属医院、高中学校等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加强对同行业普遍性存在问题研究的分析,从体制、机制上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促进领导干部转变观念、自觉加强廉洁自律意识,促使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预警和治本功能的有效发挥。
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各项制度。促使经济责任审计与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领导干部提拨使用有机结合,有效保障了审计监督与行政管理、干部监督和查办案件部门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形成和巩固了各单位联系紧密、运转协调、配合有力、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不断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入,促进行政监督与惩治腐败、预防犯罪、保护干部“多效合一”。
县委组织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全程***。县委组织部委托县审计局除对离任的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外,还加强了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的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交到审计部门后,及时与审计部门沟通联系,在审计进点时就及时参与,对审计过程实行全程***。这样,一方面加强了审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的联系,改善了审计和被审计的关系,使审计工作得以顺利、及时地开展,对领导任期目标责任的界定,正确评价认定领导责任,提供了一个交流平台。另一方面也使审计工作变得更加公开、透明,扩大审计影响面,使审计成果能够及时得到转化,为领导决策,宏观调控发挥更大的作用。
加大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力度,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设性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审计整改报告、督查、联动、公告和问责等机制,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的运用力度,为县委政府决策起到参谋助手的作用。强化审计问责和责任追究,逐步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提供有利条件,促进党风廉政监督切实有效。(薛跃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