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随着益阳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农村城镇化的不断发展,我区被征地农民数量 不断增加,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已成为关系民生的一个重要问题。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相继出台后,高新区迅速响应,率先在全市出台了《益阳高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将我区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到目前为止,全区已有2757人分别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共筹措养老保险基金14378.3万元(含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高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人社、纪工 委、财政、公安、国土、审计、政法、社工部、谢林港镇、朝阳办事处等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出台了《益阳高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确保被 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召开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全面规范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步骤和业务经办流程。 搞好政策宣讲,严格审核把关。组织乡镇(街道)基层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使其对政策更加了 解,业务更加熟悉,全面提高了办事效率,提升了服务水平。组织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做到把政策讲清、把账算清,切实把参保政策传递到每一个失地农 民家庭。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方式,结合各村组实际情况进村入户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入户调查摸底,及时掌握和了解被 征地农民在参保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参保动态,引导被征地农民及时参保缴费。 部门紧密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启动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过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把符合参保要求、且本人愿意参保的失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使他们切实享受到养老保险政策带来的实惠。 抓好基金安全,确保待遇落实。为确保基金安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办机构不接触现金,委托银行进行收缴和发放。实行定期通报,接受审计、监察、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金额到位后,从2015年1月起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