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举办村级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
12月17日,桃江县举办了全县村级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培训班由县司法局副局长、法律讲师胡朝钦进行授课。来自全县各村社区共35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
《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推动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颁布以来,桃江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活动,掀起了一轮又一轮地学习热潮,推进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创新发展。
在本次培训班上,桃江县司法局花费2万多元购买了《人民调解法释义》、编印了《工作台账》。培训班主要讲解了《人民调解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深入浅出分析了如何充分发挥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职能,提高社会矛盾化解实效等问题。通过学习,全体学员深刻理解了《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进一步掌握了法律的核心内容和具体规定,增强了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贯彻《人民调解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刘燕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