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32%
据市统计局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今年1-3月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587元,同比增长(下同)13.2%。
1、工薪收入仍是居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占比有所下降:1-3月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工薪收入3210元,增长10%。工薪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57.5%,比上年末降低2.1个百分点。工薪收入的增长拉动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增长5.9个百分点。
2、经营净收入增长比较强劲:调查显示,1-3月,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经营净收入942元,增长18.8%。
3.财产性收入增速最快:随着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逐步完善,居民投资渠道进一步拓宽,财产性收入大幅增长。1-3月我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196元,增长31.6%。
4、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1-3月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1238元,增长12.9%。(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