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法院管理走向良性循环
垦利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规范化管理,实现了从“人管人”到“制度管人”的转变。
他们一是健全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严格实行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院长与各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庭室长,每年都层层签定分级负责责任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中层负责人与干警签定无违法违纪责任书,明确了职责,强化了分工,进一步约束干警的行为。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制定了科学的岗位目标考核办法,不但对庭室进行严格的考核,对考核成绩进行通报排名,还建立起业绩档案,对每名同志进行考核。三是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该院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无论大事小事,不管是谁,都给予严肃处分,真正起到了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四是实行预警防范机制。通过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在局域网上发布警示教育专刊、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等形式,教育干警增强自律意识。实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法监督员、司法联络员,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评议法院工作,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实行案件回访制等多种监督形式,拉近了距离,形成了理解、监督与支持的良性循环。(垦利县政府网站)